樊莱在警察局呆了一天。

    早上从四柱烟离开后,她就接到了警方的电话,通知作为进乡宁注册老板的她因为涉嫌在菜品里违法添加罂粟壳而被控制。

    在事情真相查明之前,她没有人身自由、不能与外界联系。

    举报者是一名中年男子。

    他自述其七十岁老母是辜宁人,自进乡宁开业,老人几乎每个礼拜都会到进乡宁消费。

    近半年来去的次数尤为多,几乎到了每天都要去吃的程度。

    他们一开始只认为老人是思乡怀味,可后来进乡宁迁店,从他们家到新址开车都要四十分钟的时间,可老人还是雷打不动要去消费。

    进乡宁的消费额不低,他们又不是什么富裕家庭,但多次劝说老人无果。

    前段时间进乡宁被爆料食材有问题,他们便开始限制老人行动。

    原本以为隔了一段日子老人吃不到也就熬过去了,可昨天老人突然浑身发烫、冒虚汗、乏力。

    到医院检查才知道这极有可能是长期摄入某种有毒物质但突然停止食用所致的反应。

    而老人长期食用的只有进乡宁,再加上先前进乡宁的食材被举报有问题,中年男子认定老人的病情是进乡宁造成的,随即报案。

    经警方搜查,的确在进乡宁后厨发现大量隐藏在普通香料里的罂粟壳。

    樊莱拒不承认,并十分镇定地提出了自己的疑惑和诉求。

    “第一,进乡宁在小半月前就被举报,可当时监督局的人到店里检查,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第二,这位先生为何笃定家中母亲出现症状就是过度食用罂粟壳所致,我希望您能拿出医院等相关部门出示的相关诊断证据,否则仅靠猜测臆想就自己下诊断,对您的母亲恐怕也不公平。”

    “你……”

    中年男子瞪大眼睛,身形微动,却被警察拦住。

    樊莱继续说:“还有,既然小半个月前的检查没有任何问题,为什么偏偏在这位先生母亲出事的时候就正好搜查出罂粟了。我作为老板,也实在好奇,还请警方全力查明真相。”

    “照理,进乡宁经历过排查,我如果真的有什么不轨举动的话,在侥幸逃脱后也该所有收敛,而不是这么胆大狂妄的继续为非作歹等你们来抓我落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规定,在生产中掺入对人T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将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对人T健康造成严重伤害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警官,我不是不懂法。谁不害怕坐牢啊。”

    两个审讯的警官对视一眼,正sE道:“你的话也有一定道理,你放心,我们不会妄下定论,但现在在你的香料中检测出罂粟是事实。事情查明前,你需要配合并接受我方的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