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风足跖宝文学网>玄幻小说>傻子的大捧傻子的春天 > 36章 、不见棺材不落泪
    但无论是哪一种投资🖔人、哪一种分配方式,影片的版权肯定是归大娱乐公司所有,这点一般都是毫无商量余地的!🛳

    然而《武林之梦》就出了个奇葩,丰锐影业从头到尾都没当一回事,只顾着恶心其他四大和🖻🗸宣发费里抠钱了。

    你看看,当时连剧组的情况都🋷🝻🐘是漠不关心。因此签合同的时候,同样随便那么一签,根本没准备这跟风大烂片的成功,也就不在乎那些所谓的版权,于是就在合同的签订中,忽视了某些细节。

    首先就是版权归属。按照一般默认原则,确实应该归属于🈻🃝😯丰锐影业。但合同里根本没写清楚这一条啊?万一组局的曹落山提出异议呢?说实话,就算官司最后能打赢,也够让丰锐影业喝一壶的。而且拖个好几年,就做不到趁热打铁,那还出不🅍🅑出续集了呢?🗘🛹♨

    因此丰锐影业就是快刀斩乱麻,迅速的找到了曹落山,提出了私下解决,听说最后花了🍲🌁🟕1500万。曹落山当然选择了笑纳。就不说能不能夺回版权的一半,他以后还要在娱乐圈里混呢,根本就不敢得罪死丰锐影业。

    总算解🌡🀬⛞决了第一个问题,现在就需要解决第二个问题—🋿🟆—另外两个投资人,鼎尊集团和万小俊的分成呢?

    这回就稍好一些,🝁起码写进了合同。🌴🃒🗊合同里写明了“国内收益按比例分成,国外以及周边归版权方所有”。🉹

    按道理来说,圈内人都会理解成为,这就是一年内国内票房的分成。但匆匆签订合同的时候,就用了曹落山带去的标准格式合同,也没用丰锐影业的霸🇨王格式合同,于💒是这个条款同样很🄆🞠模糊。那么广告商的赞助费算不算国内收益?电影频道和网络播放权算不算国内收益?还是算周边呢?

    同样很具有争议性。别忘了,这是涉及到好几💃千万,甚至上亿元的分配问题。买凶杀人可能够夸张,但打官司的动力肯定已经足够了。

    在这里,顺便解释一条法律知识。在双方具有争议的情况下——《宪法》大于基本法,也就是《刑法》和《民法》🛳大于行业法大于地方性法🅿🌗⚶规大于政府行政命令大于行规大于社会习俗道德。

    显而易见,在这里有了争🄴🁮议,因为有行业默认,别管是不是利用自己地位的霸王🄏☊♗条款,但在诉讼中,丰锐影业是很有利的。但想完全赢也不可能,多少还是要吐点血出来。

    因此说,双方最后还是选择了协商解决。经过一番闭门商讨,最后总算是各退让了一步。除了一年内国内票房📥🜿以外,还算进去了赞助费和电影频道的收入。但大头网络播放权就归了版权方,也就是归了丰锐影业。不过在以后的续集2、续集3中,鼎尊集团和万小俊就享有最高各10的投资比例,同样是按照这次的优惠条件来分配。

    反正这么说🔑⛢🜃吧!就是丰锐影业负责签约的人一个疏忽,导致本方🁮的利益“巨大损失”,应该这次又会开除几个人吧?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细节决定成败!

    如果丰锐影业内部管理严格🛉🚦一些,签约程序严密一点,签约的🎧📞🜁人多些责任心,法务部门重视一点,说不定就没这么多的后遗症。这可是起码多花几千万买来的🊹教训!

    不过这还没完,别忘了,🄴🁮还有陶雪盈利的🙬🍞🉍10和霍冬盈利的3呢?同样是没有附加的细则,这又该怎么算呢?

    国内的票房盈利分成,这肯🛉🚦定是毫无疑问的,赞助费🙞🋡🚺和电🈻🃝😯影频道,那也可以勉强算进去。但其他那些就有的是扯皮了。如果打官司的话,多少能够拿到一些,但肯定不会拿足。

    不过对于艺人,娱乐公司就相当强势了🝗,🙬🍞🉍没那么的好说话。因此红包的分量重一些,希望能堵住霍冬和陶雪的嘴巴。反正红包的大头也是鼎尊集团和万小俊。而且没有他们的一力坚持,丰锐影业还不一定愿意给那么多呢。当然,如果想要另外的分成,那就想都不要想了!

    ……

    霍冬听🌡🀬⛞的是饶有兴致,原来背后还有那么多的💃故事。他倒是不怎么在意这笔钱。该给自己的肯定会给,但国外票房猫腻太多,根本无法计算准确收入。周边更是一笔糊涂账。而网络播放权一般为国内票房的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所以总的加起来也不过是几百万。

    如果真的不给自己,但在红包方面已经补偿,如果续集的片酬上再补偿🗸一下,这也不是不能商量。所🚩以没必要对簿公堂,反正当时那个3还以为是白干了呢。

    不过霍🌡🀬⛞冬是几百万,陶雪就可能涉及到上千万了。于是他好奇问道:“虎妞,你准备怎么解决?”